中国童鞋网 | 中国女鞋网 | 中国户外鞋网 | 中国休闲鞋网 | 中国运动鞋网 | 中国男鞋网 | 中国特色鞋网 | 中国皮革网 | 中国鞋材网 | 中国鞋机网
千百度女鞋加盟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百科Incoterms2000CIF合同条款的分析

CIF合同条款的分析

http://www.cnxz.cn 中国鞋网 更新日期:2011-06-04 15:55:02 浏览:13960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打印

  某出口公司按 CIF 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 信用证 开到,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试分析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

  问题:

  1.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不能做该保证

  因为国际惯例是货物越过船弦后,货物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只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就完成了他的义务,这点是多加的义务,而且很不保险.

  就本例分析,若接受该点,要考虑,从中国到英国的船航行时间较长(我预计在35天左右),这样卖方就要保证在--10月27日前备货装船,此外,最关键的是,卖方根本无法保证船在12月2日前到港,这个风险不应由卖方承担(一是因为航程长,中途出差错的几率大,二是因为船司一般有规定,延迟到港6个月内都是正常拖班,不会因此承担延迟到港的费用)

  注:除非另有特殊规定,只要把承运人的货物没有丢失或损坏,一般不能向船司索赔)

  2.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不能接受该点

  原因: CIF 买方做好该做的义务,就有权收款,该点明显不符和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

  解决方法

  1.不接受合同,要求修改

  2.接受,补加一条,买方的L/C要在9月初或者更早的时间开到,具体时间需要周详安排而知(来源:世贸人才网)

欢迎品牌、企业及个人投稿,投稿请Email至:Mail@chinashoes.net
更多资讯请进入 【鞋网论坛
中国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边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的新闻,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