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11·28”烟花爆炸11死8伤:未穿防静电鞋所致
12月21日电 发生在阳泉郊区杨家庄乡的“11·28”烟花爆炸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由于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防静电鞋,形成静电积聚,最终酿成了11死8伤的惨剧。
11月28日下午,位于阳泉郊区杨家庄乡的兴通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省政府迅速抽调安监、公安、检察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现初步查明,发生爆炸的双响炮车间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只穿了防静电服,未按规定穿防静电鞋,加之气候干燥,导致人体静电不能及时导入地下,形成静电积聚,成为引发爆炸的直接原因。同时,该公司超人员、超药量组织生产,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也是导致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此外,按照国家规定,生产烟花爆竹时,一间工房只允许一人现场作业,而当时一间工房内有6人作业,而且还堆放了250公斤的火药,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0公斤的标准。
据调查同时显示,该公司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多道生产程序在一间工房内进行、从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操作、生产厂房转包等问题,这些问题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目前,该事故的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还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