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鞋网 | 中国女鞋网 | 中国户外鞋网 | 中国休闲鞋网 | 中国运动鞋网 | 中国男鞋网 | 中国特色鞋网 | 中国皮革网 | 中国鞋材网 | 中国鞋机网
千百度女鞋加盟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百科世界及我国主要港口外贸出口卫生检疫与处理

外贸出口卫生检疫与处理

http://www.cnxz.cn 中国鞋网 更新日期:2011-11-12 16:26:53 浏览:37766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打印

  卫生检疫与处理


  (1)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2)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3)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


  (4)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


  (5)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应阻止其入境。


  (6)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留验、发就诊方便卡等措施。


  (7)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该项卫生监督包括:


  ①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②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③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④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⑤可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8)对发现的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


  (9)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

欢迎品牌、企业及个人投稿,投稿请Email至:Mail@chinashoes.net
更多资讯请进入 【鞋网论坛
中国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边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的新闻,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