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鞋网 | 中国女鞋网 | 中国户外鞋网 | 中国休闲鞋网 | 中国运动鞋网 | 中国男鞋网 | 中国特色鞋网 | 中国皮革网 | 中国鞋材网 | 中国鞋机网
千百度女鞋加盟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百科最新法规政策公告香港修例规定境外离婚配偶未来可在港“分身家”

香港修例规定境外离婚配偶未来可在港“分身家”

http://www.cnxz.cn 中国鞋网 更新日期:2010-12-16 17:13:49 浏览:52701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打印

    香港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根据新例,与港人相关的境外包括内地法律机关的离婚判令,以及因夫妻在境外离婚所出现的财产、赡养费纠纷的判决,均获香港法律承认。这就意味着,在境外离婚的配偶未来可在港“分身家”。律政司司长黄仁龙预期,即使新例落实,亦不会对现有资源带来影响。


  根据修订前的法例,港人与其配偶在境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离婚,基于香港与海外其他国家地区没有离婚判令互认制度,即使任何一方在境外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区取得离婚判令,亦不可向香港法院申请经济协助及追讨赡养费。而刚通过的新例订明,只要任何一方在港居住,即使在境外离婚,其配偶可向香港法院申请经济协助。但如提出申请的一方已再婚,有关申请即时无效。新例亦订明香港法庭批出许可后,如觉得申请人或其家庭子女需获经济协助,香港法院可发出经济协助临时令。

欢迎品牌、企业及个人投稿,投稿请Email至:Mail@chinashoes.net
更多资讯请进入 【鞋网论坛
中国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边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的新闻,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